南寧市城市供水價格價目表
用水類別 |
計算單位 |
基本水價 |
污水處理費 |
水資源費 |
合計 |
一、居民生活用水 |
元/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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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戶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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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梯:月用水量≤32m3戶 |
元/m3 |
1.45 |
1.14 |
0.10 |
2.69 |
第二階梯:32m3/戶<月用水量≤48m3/戶 |
元/m3 |
2.18 |
1.14 |
0.10 |
3.42 |
第三階梯:月用水量>48m3/戶 |
元/m3 |
2.90 |
1.14 |
0.10 |
4.14 |
2、集體表 |
元/m3 |
1.45 |
1.14 |
0.10 |
2.69 |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
元/m3 |
1.49 |
1.40 |
0.10 |
2.99 |
三、建筑用水 |
元/m3 |
2.20 |
1.40 |
0.10 |
3.70 |
四、特種用水 |
元/m3 |
4.97 |
1.40 |
0.10 |
6.47 |
注:
1、南寧市城市供水價格組成文件
(1)基本水價:南價格[2009]251號文;
(2)污水處理費:南發改價格[2021]35號文;
(3)水資源費:桂價費[2015]66號文。
2、根據南發改價格[2022]5號文,對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設置免費用水量(指免收城鎮供水水費,不包括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每戶每月5立方米。
3、一戶一表第一階梯每戶定員人口為4人,超過定員人口的,憑常住戶口簿、居住證向供水企業申請,經供水企業核實后,第一階梯每戶月用水量按8m³/人計。每戶人口不超過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32m³但不超過48m³的部分執行第二階梯水價,超過48m³的部分執行第三階梯水價;每戶人口超過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8m³×核實人數)但不超過(12m³×核實人數)的部分執行第二階梯水價,超過(12m³×核實人數)的部分執行第三階梯水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