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供水設施建設、安裝、維修等項目繼續實行價格管的
復函
南價格函[2006]02號
市自來水公司:
報來《關于供水設施建設、安裝、維修等項目繼續執行對價格管理的請示》悉。我局于2004年12月28日下發的《關于對南寧市自來水公司供水設施建設、安裝、維修等項目實行價格管理的通知》(南價[2004]86號、下稱《通知》),經過一年的試行,對我市供水設施建設、安裝、維修的價格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用戶明白消費,企業規范執行。根據《通知》試行后企業、群眾反饋的情況,經研究,同意你司繼續按南價[2004]86號文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
此復。
南寧市物價局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