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下達廣西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9400萬元,用于支持廣西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據悉,為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深入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快推進全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經商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財政從中央項目儲備庫中擇優選擇項目,遵循重點支持存在突出水環境問題的重點流域、飲用水水源地、重點保障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問題整改工作、重點解決流域水環境風險隱患問題的原則,支持南流江水環境綜合治理、漓江水環境綜合治理、欽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柳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和賀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相關項目。
此次資金安排,財政部高度重視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資金分配的一項重要因素,因此績效評價不理想的水污染防治項目將難以獲得中央專項資金支持。下一步,自治區財政將繼續加強對相關市、縣使用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指導,科學合理制定績效目標及指標,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推進全區水環境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