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對象: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抄表收費到戶的、按時繳納水費的五保戶及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優惠內容:按每戶每月生活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下的,按現行水價優惠比例收取,超過部分按現行價格收取。
提供材料:
1、初審辦理:水費發票、身份證、《保障金領取證》、《低保金銀行領取存折》、《五保戶證》原件(審核用)及復印件各一份,并在申請表上加蓋低保中心的公章。
2、復審:優惠戶自辦理之日起半年審核一次,如未超審核期限客戶只需提交《客戶用水性質申請表》、身份證、《保障金領取證》、《低保金銀行領取存折》、《五保戶證》原件審核,并在申請表上加蓋低保中心的公章。
如超期審核則按初審辦理方法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