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方法:
一、個人客戶
1、客戶需填寫申請表并提供水表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核對原件)、房產證復印件一份(核對原件)或其他相關的房(地)產證明,代辦需提供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2、如屬戶主原因(死亡、原戶名人已搬遷等),申請人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核對原件)、產權人相關證明(死亡證明或居委會證明等)、房產證復印件一份(核對原件)或其他相關的房(地)產證明,并出具水表報拆書面聲明:如該用水地址發生用水糾紛時,由此產生的民事糾紛或法律責任由申請人承擔。問題由客戶雙方協商解決,我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水表戶名書寫為地址的,申請人需提供用水地址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產權證明或出具相關證明。
二、單位用客戶
1、客戶需在申請表蓋章處加蓋水表產權單位公章。
2、如屬原單位原因(原單位已不存在、單位注銷等),申請單位需提供營業執照、辦理水表產權更名材料或出具產權證明方才受理。
三、客戶暫停拆表需恢復供水時,需到我司營業廳辦理相關恢復手續(提供水表產權客戶身份證復印件、單位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客戶須知:
1、客戶須先結清前期全部水費和交納水表拆表費(按口徑收取),單位客戶按前三個月平均用水量的2倍預存上期抄表日至拆表日期間產生的水費;個人客戶預存300元上期抄表日至拆表日期間產生的水費后方可受理水表注銷和暫停用水業務,預存水費在辦理完畢注銷和暫停用水業務后多退少補。
2、客戶選擇永久性拆除(注銷)水表后不可恢復使用。客戶如要恢復用水則按新裝水表程序辦理。
3、客戶每次辦理暫停使用拆除水表業務原則上不超過半年。當水表報停供水業務時間超過該水表周期檢定的時間時,我公司將按銷戶流程進行處理,拆除水表及配套設施,客戶如要恢復用水則按新裝水表程序辦理。
4、我司將在受理業務第二天起五個工作日內與客戶聯系到現場拆除水表,客戶需到現場配合我司工作人員進行拆表工作,對拆表行度確認簽字并及時辦理完畢結清拆表差量水費業務。如因客戶內部糾紛等問題造成我司工作人員無法施工拆表,水表產權單位(個人)應自行調解處理好矛盾后再向我司申請拆表;在此期間所產生水費由水表產權單位(個人)承擔。因拆表后造成的糾紛,由用客戶自行調解處理。
5、擴裝水表口徑拆除原水表時,客戶應到現場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拆表,對拆表行度簽字并及時結清拆表差量水費,否則新表不予通水或作拆表停水處理。
6、客戶暫停拆表需恢復供水時,我司在受理業務第二天起三個工作日內與用客戶聯系到現場恢復供水,客戶需到現場配合并確認水表啟用行度。
7、對客戶申請報拆(注銷、暫停)業務后一個月內務必辦理結清全部水費業務,否則我司不再受理此客戶新裝水表業務,并將其欠費信息提交政府信用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8、水費預存款退款流程:客戶應在拆表七個工作日后→收費廳業務接待窗換取預存款支出的水費發票、開具退款說明→客戶服務中心11號窗口退款。退款需提供材料:(一)個人用戶:水費預存款收據、戶主有效身份證復印件;若退款非戶主本人前來辦理,必須同時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方可辦理。(二)單位用戶:退現金:出具蓋財務公章的單位收據、出具蓋單位公章的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轉帳:出具蓋財務公章的單位收據、提供帳號。
9、業務咨詢電話:3296332(24小時客服)、0771-4814010